10月各税种申报纳税截止日期就在眼前啦,为防止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预缴过程中走入误区而影响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所得税预缴常见的几个错误以及财务报表填报中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弥补本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可以减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误区二、只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真实、准确,季度预缴可以任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企业在预缴申报所得税时,“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如果企业违反此项规定,税务机关可能根据税收征管法,给予纳税人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行政处理。
误区三、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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