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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签合同时,你必须注意的签字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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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面上出现一种魔术笔,有人居然用此签订合同,使人们签订合同时提心吊胆。但是注意几个细节就可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一、不要过于迷信鉴定

  鉴定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发现隐藏的痕迹,这不假,但鉴定是科学,科学不是无所不能的神,我们必须认识到其能力范围的有限性。换言之,并非所有的痕迹都能通过鉴定显现出来,这一点我们需要有清晰的认识。

  就魔术笔签字而言,也许能鉴定出存在书写的痕迹,也可能勉强鉴定出纸面上留有残存的可消褪墨水,但由于痕迹远不如正常书写的字迹明显,轨迹的模糊加之签字纸张没能妥善保存,很可能用魔术笔签了什么,都难以有效鉴定出来。更不用说同一时期签字人的签字样本难以获得,即使鉴定出了签字内容,也很难通过足够的对比检材鉴定出签字人的身份。

  因而,我们有必要加强事前防范,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鉴定之上的想法并不明智。

  二、自备签字笔、印泥

  签字时,如何避免对方使用魔术笔,最有效、安全的办法莫过于让其使用自己提供的工具了。

  我们可以在签字时,殷勤地提供书写工具,这样会显得我们热情周到,只要动作够快,赶在对方拿出自己的笔之前递上去,一般人很难找到合适的理由拒绝这样的好意。

  即使对方脸皮够厚,以习惯为由坚持使用自己的笔,我们也可以递上印泥,要求按捺指印,此举同样可以证明对方“确认”、“同意”或“收到”的真实性。

  三、防范“异常”动作签字、捺指印

  合同(或其他文书)并非一定要签字才成立生效,但签字是证明当事人“确认”、“同意”或“收到”的重要证据。这是因为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各有不同,故正常书写的字迹可以通过科学识别固定在某个具体的人之上。然而,如果某人突发奇想,尝试一种新的书写方式,由于无法找到与该字迹书写方法相似的、同一时期的对比检材,那么,是无法通过鉴定证明该字迹书写人的身份的。

  同样的,因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故也可以将指印作为证明当事人“确认”、“同意”或“收到”的重要证据。但如果指印过浓、过淡,或模糊难辩,鉴定人员也无法找准其中的识别点与被鉴定人指纹进行对比,自然也无法鉴定出指印的归属。

  因而,当我们发现对方以一种和其平常书写习惯不一致的方式签字时,或者发现对方所按捺指印不能大面积清晰表现其指纹形态时,我们就应当小心了。此时应要求对方重新签署,或在多处“重要位置”重复签署以避免风险。毕竟持续、多次地保持一种异常动作,这并不现实。

  四、签字不留空白

  当文书存在多页时,我们往往仅在最后一页签字,在发生纠纷后,对方很容易辩称部分页面被替换,从而使事实模糊化,令本应受到保护的权利化为泡影。

  因而,签署文件时,我们应在每一页签字捺印确认。如存在手写或更改之处,更应该在关键文字处(如金额、大小、面积、时间等)按捺指印以固定相关内容。

  以上做法的另一个好处便是,可以尽可能多地保存对方当事人的签字和指印,实现前一条所追求的目标。

  五、见证与辅助记录

  文件的签署虽然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但为了尽可能增强证明力,也可以让其他人员参与其中,成为随时能够作证的见证人员。

  除却人员见证外,也可以纪念为由拍照、摄像、留影,并由相关人员做好工作记录,以固定签字的过程。此外,秘密摄影、录音的方式都是可取的,只要位处相对公共的场所,没有安装固定的窃听、窃录设施,原则都是合法的。

  如在重大交易合同的签署时,双方会组织大型的仪式并邀请多人参与,并拍照留影,那么,即使双方在此后发生纠纷,也很难出现否认合同存在的情形。

  六、注意收集检材,妥善保管签字文书

  本文最开始提到不应迷信鉴定,但我们也不应完全抛弃鉴定。作为一种科学取证手段,我们应当持有科学的认识,并予以有效利用。

  由于人的习惯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一定变化,因此笔迹同一性鉴定需要提供多个大致同一时期的书写记录予以对比。在与相对方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我们要养成保存书面记录的习惯,在每一个环节都与其签署相应文书,此为收集对比检材的最重要方式。

  另外,对于待鉴定字迹,温度、湿度或其他环境的重大变化都可能严重影响鉴定结果,因而,凡有签字的文书应当妥善保管,做到防晒、防水、防蛀等,以尽可能避免出现鉴定时的不利因素。
  
  魔术笔不可怕,可怕的是轻信、胆怯和缺乏没有防范心。“签字”看似“事小”,但其中的细节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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