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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凉茶配方宣传侵权案二审判决:加多宝又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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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年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配方宣传侵权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加多宝又败诉了吗?

7月19日晚间,广药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配方宣传侵权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赔偿广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500万元。


凉茶配方案始于2013年,彼时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声称“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


这一举动引发了王老吉的不满,随后广药集团以“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名义将加多宝公司告上了法庭。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王老吉公司表示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

法院的判决书指出,在未介绍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很有可能从“独家”的字眼中解读出其他凉茶经营者均未经过合法授权的含义,这种对客观事实不完整的表述,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法院称,这种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向广州医药集团,造成“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误解,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声誉和广州医药集团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虽然“凉茶配方案”告一段落,但王老吉与加多宝这对冤家间的纠葛还远没有结束。

6月24日,广药集团以王老吉商标侵权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3亿元,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广药集团称,加多宝公司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广药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29.3亿。

其中,广药提出的29.3亿金额还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索赔的金额纪录,最早广药提请的赔偿金额为10亿元。广药集团于2015年3月修改了索赔金额并称,集团通过正规渠道调查到加多宝在2010年5月到2012年5月期间,生产销售王老吉的净利润。因此,新的金额计算是基于6家加多宝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的生产净利润得来。

除此之外,广药集团还于2014年8月对王健仪提起了诉讼,称其在2013年4-5月间为竞争对手加多宝公司拍摄的宣传广告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王老吉药业的利益。但目前该案的审理处于停滞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8起案件进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行为,广药王老吉均胜诉,加多宝均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累计需支付的赔偿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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