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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6年度P2P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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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频频出台监管规定的P2P行业来说,2016年可真是让人纠结的一年。P2P行业的大佬们一边忙着收购牌照一边注意平台整改,还要抽出时间想想平台发展方向。各种平台转型、跑路、监管新闻频频吸引眼球。虽然这一年是忙碌了些,但是随着监管的升级行业也越来越正规。

言归正传,2016年究竟发生了哪些大事件使得P2P行业焕然一新呢?就由资深互联网法律从业少女享小辫为您浅扒一下。


1.警戒线拉开,这些领域,P2P平台别想再碰

2015年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世,轰炸了整个P2P行业。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发也丝毫没有手软,明确了P2P平台的13条"红线"。从此,P2P平台将永远和以下活动说拜拜: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同时,P2P管理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即: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P2P管理办法的这些要求依然贯彻着互金纲领性文件 --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针对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的原则。近日,也传监管部门对于网贷机构定性五大原则: 即信息中介原则、小额分散原则、线上经营原则、合理定价原则以及专注主业原则。

上限的规定以及不得拆分项目的红线要求无疑堵住了平台一直以来靠大标追逐高额利润的生财之路。夹缝中,不甘放弃现有盈利模式的平台们仍然一次次做着各种尝试,但这回政府治理的决心似乎坚定不移。2016年后半年,部分P2P平台借道金交所规避大额监管要求,正当人们还在啧啧赞叹互金人的聪明创举并商榷合规性之时,2017年新年伊始证监会已经举起大旗清理整顿金交所收益权拆分所涉的非法发行。依小编看来,这回政府是认真了,各位平台金主们的好点子还是应该围绕政府强调的P2P平台中介性、小额民间借贷性以及专注主营性的原则, 走偏了就要拉响前方高能预警了。

2."联合监管"被否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局

2016年8月15日,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此前,出于效率、便利性及平台自主性等逐利因素的考虑,大多数P2P网贷平台以"联合存管"的模式运营平台资金,以便同时享受银行的声誉背书和第三方支付快捷自主的特性,而实际上银行仅出于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关系而参与了平台资金流,并未真正对平台资金实施存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已被业内认定实为对"联合存管"模式的否定,第三方支付平台至此在P2P行业已经完全出局。
虽然银行存管看起来很美好,但据相关媒体统计,截至2016年12月8日,全国正常运营网贷平台共1620家,采用银行直接存管模式的共只有98家。大多数银行对于资金存管持谨慎态度,一些最初踊跃的银行态度也有了转变。据媒体报道,之前曾与至少18家平台签订了资金存管合作协议(签订协议的平台包括积木盒子、人人贷、民生易贷、玖富、爱钱进、邦帮堂、首金网、投哪网、银湖网、e路同心、搜易贷、博金贷等)的民生银行,目前真正上线其存管系统的P2P平台仅有积木盒子、人人贷和首金网这三家。恒丰银行、民生银行等也被相继爆出叫停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
一些愿意进行资金存管的银行也订立了严苛的存管要求,令一大批P2P平台望洋兴叹。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信息,银行存管合规的成本动辄上千万,外加上对于平台的规模、股东背景、业务模式的高逼格要求,能满足的平台仅剩不到30%。

政府撮合的平台与银行的这对联姻在2016年似乎并没有发展到郎情妾意。平台方面或者囊中羞涩或者不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旧情,银行方面则更像娇羞的新娘迟迟不愿解开面纱。这中间或许有银行技术改造原因,有政策落实操作无法到位的尴尬,也有个别平台不愿承受更多的监管枷锁,但是作为P2P平台合法开展业务的一项重要指标,小编想2017年政府以及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是加速银行对于P2P平台存管业务的操作落地,配合平台的合规完善。

3.P2P合法牌照定性完成,急需推进到执行层面

经历了8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1月网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及种种的传闻加澄清,2016年一件大喜事就是P2P平台的资质要求以及申办流程总算是有了个明确的说法。
根据目前从法规以及新闻获知的信息,P2P平台运营资质的整体流程如下:
- 首先向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 持营业执照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备案完成后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网站公示。
- 持金融局备案证明文件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及银行存管。经工信部澄清, P2P平台必须要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是《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中B21项,即"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对应的是B21类别中的"交易处理业务",而非之前业内解读的EDI证。另外,ICP许可不是P2P必须要申请的,属于B25信息服务业务类别,平台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如只是做单纯功能的网贷信息中介业务,可不申请。

上述的操作要求目前还待工商局以及地方金融办进行最终的落实,据悉各地备案工作有望在P2P整治前结束。虽然法规强调备案只不过是背书制,但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完成备案获得法定资质必将成为各平台2017年的头等大事。

4.整顿如火如荼,自律不甘落后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一行三会"联手17部委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银监会官方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2P专项整治分三步走:行业摸底排查阶段、分类处置阶段、总结督导阶段。
据媒体报道,多家平台已陆续收到整改通知书,平台信息披露、13条禁令、借贷集中度及限额、资金存管、投资人风险评估及风险提示等成为了各地互金整治现场检查的重点。债权转让、数据失实、借贷集中度过高、员工代理借款等P2P平台比较惯用的操作也成为了检查的主要问题。另据报道,包括国湘资本、微投网、腾腾聚、中鑫富邦、德利贷、钱贷贷等相关公司先后被经侦调查。
整改目前已过半,大浪淘沙的过程中PK掉了跑路的、违规的、倒闭的经营者,各种严惩新闻提高了大众投资者的警觉,维护了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稳定,保护了咱爸咱妈的钱包,显著的成效小编一定要点个赞!
配合整顿的外推动力,行业自律协会以及各种信息共享系统的建设也助力了行业"内功"修炼。
2016年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黄浦区召开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海市市长杨雄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共同为协会揭牌。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基础制度,签署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
至2016年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简称"互金系统")已完成了第二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系统对接,包括捷越联合、京东金融、美利金融、借贷宝、小诺理财、乐钱等50多家企业。
各地也纷纷组建当地的自律协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起成立北京网贷协会。在广东省金融办的指导下,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建立的中国首家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P2P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自律组织同时也担任起按时披露、规范P2P平台日常经营的职能。既然进了行业这个门就要拥抱自律协会这个大家庭,遵家规,守礼术,才能充分享受大家庭的宠爱,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行业地位,增强公司信任度!

5.外围监管齐发力

2016年各个领域颇有些闻互金色变的味道,各部门也纷纷配合开展针对这个头带"高危敏感"标志的行业的预警和监管收紧。
首先,在对外的广告宣传上进行了封堵。E租宝事件后,各地陆续叫停了P2P广告;2016年4月,央视广告部审查科要求,互联网金融类广告在投放前需向央视出具银监会的证明文件。
2016年10月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出台了"九条红线":(一)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二)对未来效果、收益或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做出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四)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五)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六)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七)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八)宣传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九)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同时资本市场也不甘落后。2016年1月中旬,全国股转系统向券商发出窗口指导,宣布将暂停"类金融企业"的挂牌,包括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5月正式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表示,不再受理小贷、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已受理企业终止审查。

6.事故频出,校园网贷遭严整

校园网贷原本是各平台的必争之地,但2016年对于校园网贷是无法平静的一年。2016年3月,一名21岁大学生,因无力偿还60万网贷跳楼自杀。被其冒用身份信息网贷的学生达20多人。
下半年又爆出轰动的裸条门事件:九鼎旗下的借贷宝平台主打"熟人借贷",但实际上通过借贷宝借钱的双方并不都是熟人,不少陌生人通过借贷宝平台借钱给女大学生,要求女大学生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借款周利息高达30% 。且不说高额利息已经远远超过法律保护的最高年利率,"裸贷"无疑已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属法定无效合同关系。同时,"裸贷"照片的流出侵犯了借款人的隐私和名誉权,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016年8月以来,银监会、各地行业协会纷纷要求对校园贷进行整治。银监会发言人曾表示,拟对校园网贷采取"停、转、整、教、引"的"五字"整治方针。随后,深圳、广州等地行业协会也出台规定,要求除了助学、创业等少数类别外,其他校园贷业务一律退出。深圳还要求,校园贷平台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一时间各大P2P平台纷纷退出校园贷款市场,转战其他市场。

学生对于网贷的认知以及承受能力的限制导致个别不法高利平台有机可乘,我们菁菁学子虽已大部分成年,但是个案中的部分学生对于法律意识的如此单薄、认知能力如此低还是让人觉得扼腕叹息。不同于商业贷款,校园贷款本身存在的必要性就有待考量,大部分的产品实际上传播是让学生超额消费、高额消费的疯狂理念,对学生教育的意义并不明显。 同学,还是好好学习吧,用自己的真本事挣苹果去!

7.行业内显现标杆案件,推进司法执法标准

2016年12月27日,"网贷评级第一案"的案件宣判,法院在目前欠缺法律法规对网贷评级主体资质等方面的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依据民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理性判决:对于合理客观的开展网贷评级的经营者,不会构成商业诋毁以及恶意竞争。
网贷评级主体暂时安全了,但是对于行业的规制缺口还是急需补充的。毕竟作为成文法的我国,一部案件的判决先例对于以后的司法准则的指导还是非常有限的。期待着有关部门早日立大标竿,出台科学统一的评级标准及相关规范,让评级者更加中立有底气,让被评者更加服气!
此次总结最后大压轴的当属震动整个全国、导致这个行业风雨飘摇、引发兑付狂潮的当当当 ---- e租宝事件。e租宝结合自融、庞氏骗局、非法集资、关联交易、集团作案、虚假广告宣传、超额担保等行业内各种典型重点打击行为为一体,非法集资500多亿,被公诉涉案金额初步计算达到2.2亿元人民币。案件在年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明年必将还是追踪热点。
e租宝事件向公众揭示了非法P2P平台的恶劣社会危害后果,即便侥幸没有成为直接被害人,也让那些参与或想要参与P2P平台的大众投资者们深深地倒吸了一口凉(wù)气(mái )。是的,虽然各种整顿让平台们就叫苦不迭,但是为了咱们的辛苦钱包,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小编高举小棋 - 支持整顿,让老百姓安心投资!

写完这篇报告,小编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以上还仅仅是大事记!)。2016年对于P2P行业是折腾的一年,浴火的一年,这盆火真是烧的又大有旺,但既然没有被历史的大车轮子甩掉就注定会涅磐重生。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已经为P2P行业发展指明了道路,相信2017年在路上的 P2P行业将会离希望越走越近。

文章作者:快法务合作律师(辛小天、史蕾、周杨),如需向律师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快法务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400-8646-001。> > > 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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