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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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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精 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结合北京 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审查对象

2018 年第一批拟认定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

审查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 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审查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2.抽取相关财务凭证原件审查其研发费归集是否符合要求;

3.抽取相关合同及发票原件审查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调取企业研发人员相关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审查其研发人 员是否符合要求;

5.其他主要指标核查。

审查具体工作安排

审查工作将于5月28号开始,认定办公室将汇同相关专家及各区科委、管委会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审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表

请企业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劳务合同、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和缴费证明等,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销售 合同和发票等;

6、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及相关材料;

7、企业研发活动证明等。

核查应在企业实际经营地或研发场地,请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高新申报人员到场。

推荐人:快法务 徐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