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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8月10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一口气”连发了三份《处分决定书》,分别对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负责人、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和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处分。
而这三家企业被处分的原因几乎都是一样的,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是因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邮件、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是因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告知审查意见答复时效、评价该专利有前景,之后表达合作意愿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因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邮件、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告知审查意见答复时效、评价该专利有前景并且接手后有授权前景,之后表达合作意愿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其实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利代理人组成的自律的、全国性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并非是政府机构,也没有行政权力,主要职责是团结和督促会员遵守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所以它也并非经常对外做出处罚令。
从以上三份《处分决定书》的编号也能看出,截止目前,协会在2018里才发出四份《协会文件》,其中的三份就是此次于8月10日连发的《处分决定书》。足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这种“挖墙脚”的行为情节之严重、影响之恶劣。
专利代理人协会在《处分决定书》里也说了,北京这三家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以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下图),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恶劣,其行为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根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如下图),专利代理人协会决定给予这三家企业及其负责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同时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
非但如此,专利代理人协会还在《处分决定书》提及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对这三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以下是专利代理人协会发出的三份《处分决定书》原文件,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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