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由小快-整理,读者想了解更多与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相关资讯,问可访问快法务官网,或致电400-8646-001。快法务为创业者、小微企业提供从股权架构、公司注册、财税代理记账、商标专利、社保公积金、劳动人事、投融资法律顾问、合同审写、律师函等一站式在线创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创业之路扫平障碍,一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