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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商标注册申请异议后答辩的代理关系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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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异议后答辩的代理关系:


由于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他人提出而进入的一个程序,因此,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书的副本和答辩通知发送给被异议商标在注册申请时的代理组织,由该代理组织通知被异议人进行答辩。


被异议人在接到答辩通知书后,可以选择直接向商标局递交答辩书,可以委托原注册申请时的代理组织答辩,也可以委托另外的代理组织答辩。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答辩的,无论是原注册申请的代理还是其他代理组织,都须重新签暑代理委托书。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商标异议答辩中应当委托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异议裁定生效后,商标异议程序结束,被异议商标能否注册就回到商标注册程序中。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经裁定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将注册证发给注册申请的代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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