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决定,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广新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决定,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广新置业有限公司”。分立后的“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青岛广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原“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分别承担。本公司债[0.01%]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对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青岛保利广盛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