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这里所说的公司住所也就是公司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以及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关于公司地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文段小编就整理完了,读者想了解更多与关于公司地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资讯,或有与创业相关的疑惑、问题可访问快法务官网,也可以致电400-8646-001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