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683-666

案例 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

2631

• 文章导读

本文《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由快法务整理,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将从着重论述,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中的信息仅供参考。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文段小编就整理完了,读者想了解更多与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情形?相关资讯,或有与创业相关的疑惑、问题可访问快法务官网,也可以致电400-8646-001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