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并承担附设机构经济责任的证明;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