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家稽查局领导好:
检举人位于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工业园区浙江成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爱琴,实际控制人沈再华,下称公司),公司和沈再华涉嫌严重发票违法行为。
主要犯法事实:
一、虚开设备发票
为公司做固定资,把原浙江龙泰木业有限公司的设备搬到沥海成竹公司,由于该设备并非公司所购,故沈再华财务顾问李秋舫花5万元左右的费用,从没有和公司有任何业务关系的上海黄堃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天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启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界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苏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泌梵建材有限公司等单间虚开设备款发票,总额1500万元。
二、 虚开购销发票
为了提高业绩,公司在没有和他人有实际竹条购进的情况下,每月虚开120万元左右,从2015年3月开始,直到2015年12月,共计1000万。虚开户名有:简利栋(长兴县红星桥镇宁高村,身份证:330522198906250916),陈玉梁(手机13567063822),傅益清(13175700286)等,上述几人2014年度公司有向他们买过竹,但此后就没有业务了。
三、虚开销货增值税发票。
2014年9月份开始为了骗取投资者放心把资金投到成竹公司,沈再华说成竹公司家具利润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实际上公司没有他说的利润点,公司开始做虚的报表了,虚开的进出发票。
在没有实际销售的情况下,把投资人的投资假借为销售款,数额为虚开述竹条的金额加10%左右,合计1 100万元。投资借用他人之名虚开竹条发票做进行发票,销售家具发票以个人名字开家具发票。
据上,沈再华已涉及虚开发票,虚开可用于抵扣的发票,已严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已触犯法律,请求贵局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触犯法律,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虚开发票的复印件已寄到滨海江滨办事处王华庭处了。
[国税局]回应:我局稽查局对该检举材料已按规定受理,按案源管理办法处理。在接到派单当天与反映人联系,但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自己不是周丽,也未反映过转办单上的问题。之后拨打就无人接听。7月4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拨打该电话,对方仍表示不是反映人。故根据检举管理办法规定,对匿名检举不作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