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感谢快法务给了这个机会跟大家聊聊关于创业,关于投资,关于上市这个过程中的一些法律和风险的防范。我刚才听前面几位嘉宾特别精彩的讲演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是一个创业者,我现在打算自己出来做一件事情,我会想些什么呢?我觉得我会想:首先我要做一件什么事?我的商业模式是什么?我要卖一些什么东西?其次,我要找一些什么样的人,从哪儿挖人才。另外,从哪儿拿到投资,需要投多少钱,将来怎么发展,未来如何实现价值最大化,以及上市。我想了想,这个过程当中不会想这个法律问题。我要想遵纪守法,我就没法创业了。其实也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学法律,或者做律师的人很少有人出来作为牵头的合伙人创业。
如果大家有兴趣看一看,在很多创业成功的创始合伙人团队里有律师,但是他肯定不是牵头人,因为当你总是想着要合规、合法、谨慎的时候,可能会影响你的思路。我想说在咱们整个创业过程中,一直到上市,以及上市后的发展,其实法律确实是第二位的,不是第一位最优先考虑的问题。但是,很多问题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会有一些事项在我们走到关键节点的时候影响我们的速度,所以这里面有一些事项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其实我们做企业,一般来说都是分几步。第一、怎么把这个事做起来。第二、怎么发展。第三、怎么上市,不管国内的A股,还是国外的证券交易所,去纽交所,或者去纳斯达克上市,其实说白了就是两个字,就是我们去出售。出售的是什么?咱们自己创业卖的可能是服务模式和产品,我们在资本市场上卖的就是股权,或者以股权作为这种商品,最终其实还是出售。说起来不管多么高大上,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卖个好价钱,卖了以后不要出现售后纠纷。那么,这里面有一个特别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我看到微信的朋友圈里炒的比较火的,张兰丧失了俏江南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这就属于典型的售后纠纷,就是在当时卖股权的时候签定的一系列协议在触发一些条件以后,最后这个交易就形成纠纷了,纠纷的结果不见得都是赢,也有可能是输,输了公司的股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这就是售后纠纷典型的一个例子。
我们初期阶段可能卖股权是卖给投资人,这属于私底下非公开的悄悄的卖。卖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卖的价钱合不合算,还要考虑卖的条件将来会不会出现矛盾和纠纷,将来到A股市场,或者美国、伦敦的这些交易所就是公开的卖,公开的卖也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卖的是不是合法、合规。因为所有公开的交易所都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去上市的时候,我们企业本身要合规遵守属地法的条件,也就是公司可能最初的利润点是来源于中国的,所以我们所有的经营要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我们违反中国的法律,即使我们想去国外的交易所上市也有困难,就是因为合规性的问题。
其实,我们国内现在有一个比较重大的改革趋势,就是证券这块在实施注册制,越来越向中国、香港和美国的审核制度靠拢。还有国内非常火爆的一个证券市场就是新三板,很多企业现在具备了初步创业的一定规模,而且也已经开始准备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时候,会选择去新三板挂牌,其实这就是市场的选择,也就是我们卖股权这个产品的时候你选择一个你喜欢的市场,这个市场对你越认可,价格给的越好,投资者对我们的追捧和欢迎度越高,我们就去这个市场。
我刚才想跟大家说的是,我们在创业阶段有几个特别重大的问题需要关注。为什么?如果我创业,从节约成本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上肯定不会请律师,因为我在最初钱很紧张的时候要花很多钱请律师是舍不得的。肯定到了将来融资了、上市了、再去花钱请律师,是不是这样?是这样的。一般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不会在这个上面付出太大的关注度和价格。但是,有几个点是非常容易出问题的,这个时候虽然不见得花很多钱请很大牌的律师,但是最好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避免将来会出现问题。
首先,搭建平台的时候一定要想一想,琢磨琢磨,最好再找专门的人士,或者律师问一下。比方说,现在打算创业,第一步首先肯定得有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应该说肯定是个公司,公司从哪儿来呢?是自己新建呢?还是别人现成的呢?自己建的时候拿什么出资,用谁的名字登记呢?我曾经想过,现在如果我想投资,做一个投资公司,我第一个想法是我方不方便出面,如果不方便,用谁的名字当股东注册。第二、注册多大规模?五百万注册资本还是一千万?第三、第一时间打电话找代办公司问一下,注册一个一千万的公司,花多少代办成本,多少钱能办下来。我可能不会想真金白银的把一千万投进去,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按照正常的思维模式是用多少,投多少,实际做这个事的时候需要用钱逐步的往里投,这是普通投资者非常朴素的一种心态。
所以,我们做企业上市的服务里面这种情况非常多,一个企业找了一个亲戚的名字做了,然后做的有起色了,就开始上市,结果一查都是问题:第一、用的名字可能是朋友或者亲戚的名字,实际控制权和真正经营的团队都不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里,怎么办?就得想办法把真实的股东体现出来。这个时候要么得把原来代持的关系解除掉,要么实实在在的发生一次转让,这个说起来容易,现在做起来困难了。为什么?一个是怎么定价,当时你的公司花五万块钱的代办成本办下来,什么实际出资,什么财产都没有,现在一年能挣两千万的利润了,市场的估值(不管私募估值,还是其他估值)都上来了,同样转50%股权的时候价格就不好定了,如果你自己可以接受,转让方能接受吗?你们双方都能接受,工商局能接受吗?2015年1月份,税务总局出了一个穷凶极恶的规定,为了基础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税的一个征收和查缴,要求所有人转让个人股权的时候凡是发生了溢价和增值的部分必须当期缴税,必须拿到完税凭证工商那边才会放行给办工商登记。
所以,这样一来你们自己做出转让或者定价之后,是不是能通过一系列的认可。税务局这些年的通行做法是你说多少不算,我认为多少才算。所以,这时候的成本代价就会非常非常大,这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代办公司给我们做出资的时候,原先最传统的办法提供过桥,注册一千万的资本金或者五百万,他想办法在你的注册账户里走一下,然后再走出去。工商登记拿到营业执照,税务也办了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都拿到了,但是这笔钱在账上是没有的,不管支付形式,还是其他形式已经转出去了。做到四、五年,五、六年以后,真正准备引进投资人上市的时候,这个出资不实的问题就体现了,这个问题只能由实际股东解决,这个钱必须得把它说清楚,当时该进去的钱现在没有了就得想办法补回去。真正补贴时候是很困难的,因为一旦补就承认你以前是假的,一旦承认你以前是假的,意味着你以前曾经有一个巨大的法律责任,谁来承担?以前我们国家关于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是有刑事责任的,一直到现在这个刑事罪名也没有消除,只不过最高法院认定的时候尺度已经放松了。所以,背负刑责的名分的时候,投资人会认为你撒谎、有责任、有法律上的风险,将来对美国的投资者和投资机构你能够诚实码?实际上就是给实际控制权人和实际的诚信埋下一个很大的雷。所以,这样的问题在搭台子的时候要考虑,至少要审慎的处理它。
另一种情况,我没有代持或者代办的情况,但是股权架构设置的不合理。我们曾经有一个例子是:两个技术人员一块出来创业,他们当时按照自己的特点约好,一个人负责做技术,一个人负责做市场,约好50对50,就是股权各占一半,这个在创业初期没有什么问题,在创业中后期,开始引进私募投资的时候依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因为当时他们两个人非常团结。但是准备上市的时候出问题了,后续经营里面两个人发生了非常实质的矛盾,这个时候由于他们俩的股权比例是一半对一半的,谁说了也不算,谁说了也算。上市之前,两个人的矛盾已经很严重,不可调和。首先,没有本身认定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这不是核心问题。一个公司不一定非要有一个实际控制人,但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要有效率,正常运转不能受影响。第二、实际上它的重大问题是:正常运转已经没有办法了,就是A股东下了命令,B股东以及他的团队是不听的。研发团队不能解决市场问题,市场团队又不能解决生产和研发这边的问题,形成了实质性的矛盾。谈到最后可能只有一个结果,一个人留下,一个人走,谁走谁留,怎么处理这个股权,就没有办法。因为当初都没有约定,全部是两个人好说好商量来定,但是真正发生矛盾的时候怎么解决,就没有这个机制了。很戏剧化,最后两个人直接打官司,一个人要求买另外一个人的股权,另外一个人指责这个人有实质上的违约。第二股东,也就是做市场的这个股东,后来竟然跑到竞争对手那里直接任了职,所以这个事情越来越复杂。所以,这个就是搭台子的时候对于架构的设计没有充分的想好,游戏规则没有定好,导致后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纠纷。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在搭建平台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合规,而且要预见到未来三到五年发展的长远眼光搭建这个平台,不要因为眼下的关系好,或者是大家都是好朋友,就很简单、很草率的搭这个平台,这个阶段要请专业人员看一下,不要自己轻易的做决定。
第二个问题,企业从设立到发展、到A轮融资的时候有一个问题是股权的重大调整,这种情况出现一定要请专业人士看一下。第一、引进天使投,或者4F投资中的某一类投资,尤其是股权激励一定要请专业人员看一下,为什么?这个阶段是容易发生售后矛盾,容易打官司的一个点。可能大家平常不关注这个地方,这是我们专业人士特别在意的。随着风险投资和上市资本市场很活跃的时期以来,股东之间的诉讼以及投资人和企业之间的诉讼连年攀升。你不注意的时候你不知道,但是实际上一注意的时候真的吓一跳。我们在前面讲的非常有激情、有热血的时候,我们感觉找到了合适的投资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不是这样的,实际上,我们接触的里面至少有一半的投资方和创始人股东和企业之间有很多很多矛盾,有一些矛盾是靠私底下协商、互相商量解决了,有相当一部分矛盾在法院打了官司。
那么,说起来我们一个部门的一个专门做投资人和企业之间诉讼的律师,他一年处理的案件标的,2014年有相当于15亿到20亿。咱们把它分拆到投资项目上就知道有多少起,这只是一个律师的单人处理量。如果把每一年真正的诉讼比例算出来,真的是非常吓人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你股权没有变动,继续维持现状无所谓,但一旦有重大的股权调整的时候,一定要请专业人员看一下,而我刚才又说了,这里边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股权激励。
前面也有专门做招聘的大拿介绍了,你要请人才、挖人才的时候一定要给他很好的条件,这个条件除了待遇、尊重、认可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条件是股权。基本上绝大多数创业企业在发展初期、中期,以及到后来上市前后都是要给管理团队股的,如果不把他的利益和你的利益休戚与共,团队很难与你共进退、共融入,这个里面有很多问题。比如给团队股票,或者给团队股权,是白给吗?还是有代价?让不让他出钱?让他出钱,同期我们还在引进投资方,投资方假如一股三块钱,团队一股几块钱,如果你把团队的价格定的很高,他就不愿意买,如果定的很低,也许引不起他的重视程度,他觉得我掏三五万块钱,将来损失这点钱就算了,对他来说没有真正休戚与共的感觉。
其二,如果他在这儿干了两年,不管是他的原因,还是公司的原因,他不愿意做了怎么办?股权给你还是给他,如果你想拿回来,拿得回来吗?假设你给了他两万股的股权,他走的时候这两万股已经值20万了,拿什么代价收回来呢?这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些很极端的情况,但是现实生活中都是随时可能发生的,比方说,你给了某高管10万股的股权,结果在剩下的三到五年之内他离婚了,这个股权作为夫妻财产共同的一部分要分隔,其中可能五万股要分给他的妻子,但是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我不愿意,但是那边离婚法院判决已经下了,这时候你想拿回来,能拿回来吗?这也是一个问题。
比方我们给一个股东一部分股权,如果出现一些很急发的情况,他去世了,他的股权就进入遗嘱继承或者法律继承的范畴,这时候他的父母、配偶、子女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可能他的股权就会被他的父母亲、配偶、孩子,三到五个继承人集成走,这个时候公司也是很苦恼的,这份股权迅速的到了一些我们跟他们不熟悉的一群人手里,我们想收回能不能收回。可能最常见的就是离职,你觉得不合适想开了他,或者他觉得不合适想辞职,这时候原来做的股权的整个激励都会改变。所以,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专业人士支持一下,我们会搞出一系列的纠纷。为什么股权激励我要说三遍,因为它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尤其我们给团队激励的时候,高管团队有一个人出现这样的情况会对其他人有心理上的影响和示范效应,所以这个事情一定要非常慎重,一出现问题就很容易波及到其他员工。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说,虽然律师不具备创业的激情,但是创业团队里面如果有律师有一个特别大的好处,咱们可以关注一下这些成功的案例,就是不容易起纠纷。一般来说,游戏规则定的比较谨慎也比较清晰。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在经营的过程中商业模式和相关的重大资产。这个问题如果涉及到法律边缘、灰色地带,或者是感觉有重大疑难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请专业人员给予支持。为什么?因为这个会影响到我们私募卖股权和公募卖股权,我们公开发行卖股权的时候有非常实质的影响。我们做上市和上市前投资这么多年的感受就是,有一些商业模式的问题其实是可以拿时间和代价去解决它的。绝大多数企业法律问题通常不是致命的问题,通常可以通过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去解决。但是,假如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太过巨大,可能会对我们自己的创业和发展有非常大的影响。
这里面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我们的商业模式本身有没有问题?像“快播”这个案子,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子,就是你的播放本身的技术和你的内容来源之间的合规性之间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影响存续发展,会不会给实际控制人带来法律上的责任。国家的法律政策变化非常快,有的在向有利于投资创业方向发展,有的是不利于的。比如像以前民办教育的规定,处于卡的比较死的状态,到现在可能民办教育上市,可能在境外上市都放的比较开了,还有公益的、比如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和与之相关的一些配套东西上市是不是会有障碍,这是一些经营模式的问题。还有我们经常在报上看到一些很热闹的话题,就是少林寺的上市,其实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严禁宗教机构以及正式的国家景点文化普及的这些机构上市的。我们去寺院也好,博物馆也好,我们花的门票作为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法律是不允许它上市的,它本身不具备这种可能性。所以,这个话题是个伪命题,真正所谓少林寺上市指的是景区周边的可以运营,而且可以以经济效益作为它主要收入来源的这个辅助性的设施上市。比方说,观光车、餐饮、旅游品的销售,还有周围的宾馆、餐厅的住宿,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本身跟文化景点之间有一定的关联,但是没有直接的联系。包括我们现在看到很多“旅游谷”的概念,都有这个概念在内,它并不是核心景区的门票收入作为它的主要来源。所以,这是一个商业模式的问题。
实际上还有一个问题是经营的重大财产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个关系到将来能不能融资,能不能上市,这是一个非常要紧的问题。比方说,我们现在做的一些矿企,矿企本身只要握有资源就会源源不断的产生效益。可是你的矿权开采来源合规吗?你有没有相应的生产许可的资质、排污的资质等等,这个会造成你这个企业净收入很高,也不一定能上市。还比方说,我们也有个旅游概念的客户,他本身是做很特别的特色精品酒店的销售,同时他还做一些很特别的旅游服务。但是,很要命的是,因为他这个酒店选址的问题造成整个酒店区域内没有房产证,没有建设的成套的手续,也拿不到最终的产权。那么,这就导致他经营最核心的资产始终拿不到一个法律允许的一个合规状态,可能会持续影响他能不能上市。所以,重要的经营模式和重大的财产这块问题,一旦要是感觉有问题,需要专业的人士来支援,也包括专利和知识产权。
我们有客户从国外买的技术,后来发现这个技术是侵权的。所以,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花了很多投资,最后也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可是不一定能够真正实现引进投资者和上市。其他的这些问题就不多说了。刚才说的非常多关于怎么吸引投资怎么向投资者介绍自己,怎么去阐述这个故事,其实我还想说的一点,就是有句话说,上帝给我们的每份礼物背后都是标着价钱的,意味着投资者给我们的每一分钱背后都写着价钱和条件,这个钱不是礼物,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所以,在引进投资者环节,这块主要指A轮正式的投资,天使投不好讲,因为天使投有两种,一种是确定作为一种风险的天使投,但是也是专业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的资金。还有一种确确实实就是4F之中很友好的天使投,可能不附带任何其他条件,但是所有的投资把钱给我们的时候都是有目的、有代价、有条件的。这一整套交易里面会有很多法律上的问题、代价和筹码,如果说我们单纯的认为投资者是帮助我们做这件事情的,我们很轻易的接受他所有的条件,也许将来就会发生像张兰这种情况。因为她其实就是在当初引进跨国资本的时候拟定了一系列的对赌、上市和所有的条件,完不成就得按协议和规则办事情。
所以,其实她也运气很不好。因为她这个时间点选的非常不好,就是张兰在引进CBC等准备上市的时候,是我们国家国内A股上市最火爆的时候,不出意外,应该会很顺利的上市,而且会有很好的回报,因为那两年高端餐饮的回报是蛮好的。但是,很不巧,在国内A股那个时候就不再允许餐饮类企业上市了,原因是餐饮类企业的财务核算非常不规范,这个不规范的情况和审核时候的难度是非常简单的,就比如说你每一天买菜,买原材料,成本没法控制。今天的菜价和明天的菜价不一样,而你每一盘的成本和销售利润就有可能随之不好确定。还有一个原因餐饮行业大量的用服务员是一种不规范的用工。所以,整个餐饮的零售行业,由于它财务上不能直接透明、规范化和清晰化导致这批企业全部被叫停了。被叫停了以后怎么办呢?当时像小南国,还有类似的同品牌的几家企业就转到港股上市了。所以,国内A股叫停之后,港股有一段时间餐饮企业上市。但是很快因为审核政策的条件,港股的上市也受阻了,那时候有一个很火爆的新闻,张兰自己改变了国籍,她是希望绕道走红筹,继续走海外上市。但是,也很不幸运,咱们国家公布了八项规定,很快餐饮企业因为这一个原因利润大幅的下滑,所以她的海外之路又没有顺利的走下去。所以,你引进顶级的投资者,估值也很高,拿到的钱也很多,但是不是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也是不确定的。
当时的游戏规则定的是很苛刻的,要么实现很好的盈利,要么实现上市,这个风险投资就可以退出了,当这些事情做不到的时候就有可能付出代价,所以这时候有可能根据企业的约定丧失实际控制权。所以在我们真正引进投资的时候,尤其是A轮,因为A轮的游戏规则定下来之后,B、C轮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我们一旦掌握规则,就容易适应它了,所以这个阶段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帮忙。除了这几个核心问题之内,我们自己在有把握的范围内确实也可以控制一下成本,可是我们还是认为有专业人士的陪伴路会走的更顺,更好。时间关系就分享这么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