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认定标准
2016年1月1日起,北京上调低保标准及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10元调整为8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30元调整为1050元。
2016年4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也有所调整,参保范围不变,缴费标准发生了变化: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

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最低病假工资和待岗人员生活费的标准也上调。

根据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2016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基准线)为9%,比去年下降1.5%。对于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6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预警线)15%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4%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保和公积金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较2015年每月增加218元。同时,北京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

2016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上调90元。

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继续调整。伤残津贴月均4075元,比2015年增加36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均2036元,比2015年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生活护理费月均2552元,比2015年增加224元。

未来就是明日的自己,定期缴纳社保,为人生储值! >>> 点击“快法务社保”助你一臂之力!
整理自网络,版权声明:转载此文请标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出处(转载自快法务)及本页链接。未按照规范转载者,快法务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