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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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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中,当商标有良好的声誉以及影响力时即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时,可以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一是不予他人的商标核准注册,二是禁止他人的商标使用。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侵权案件中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和申请材料

一、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一)递交申请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

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收到申请之日起,相关工商部门进行判定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下发受理案件通知书。对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驰名商标的提交材料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了证明商标驰名的因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则对这些因素逐一进行了细化。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以上就是侵权案件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程序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在商标的侵权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认定的。商标是企业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需要企业善用法律这把箭进行商标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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