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的洞察力来自于了解过后的思考。了解商标法及其特点是创业者们进行创业蓝图的规划的一个事前准备。我国采取“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你知道它的内涵和特点吗?
一、“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二、“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的特点
(一)“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的优点
1、“一标多类”制度是多国经验已经检验的制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多数发达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都是采用“一标多类”原则,说明这项制度有其执行的意义。
2、“一标多类”可以减少企业的申请手续,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我国是商标大国,已经数年是国际商标注册量的第一,而且商标申请、注册数持续增长。因此,提高行政程序的实施效率是有效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以及企业的成本的重要手段。
《商标法》允许商标注册申请人一次申请同类多项,无需重复审查,减少商标注册的审查等程序的同时也能够更快速的帮助企业完成商标注册活动,开始商标的使用。
(二)“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1、收费标准过于单一化,采取统一收费制度
相较于其他国家商标制度,注册量与费用有一定的递减,我国费用标准比较单一。
2、“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商标的多类注册带来难度
在进行相关审查时,多类注册的情况处理比较困难。
3、“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带来商标查询的难度
商标注册分类在我国有45类,45类的数量,查询起来有一定难度。
了解我国商标法的制度特点,根据企业需要及时完成商标注册,提前预防规避相应制度下带来的风险,是创业者们制定商标战略需要考虑的问题。快法务是专业创业法律服务网站,欢迎您来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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