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客体是根据法规对专利保护的一种解释,与专利的实际申请、价值都是息息相关,不同地区专利的保护客体是存在地域差别。在中国内地,专利保护客体是什么,保护客体限定范围有哪些规定?
一、专利保护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二、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
(一)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具体来说,发明专利是一种技术方案,针对的是产品或方法;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特殊性的技术方案,针对的是产品形状、构造;外观设计专利指的是一种艺术设计。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普遍要求知识产权有显著性、时间性,区域性的特点。在我国也是如此,即专利必须是有显著地特点,在中国受到一定时间内的保护。
(二)专利客体的限定范围:
1、《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保护客体,即专利法保护的专利范围,在我国主要是来自我国专利法即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企业从专利保护客体出发积极进行专利保护,提高企业的效率,加速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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