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搞不清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要想申请商标注册,搞清楚这样三个商标概念是十分有必要的。所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经过注册都是普通注册的商标,包括一般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而在这些商标中,有一些比较知名了,被人熟知了,便有了”著名”或”驰名”的概念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 。
再来说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分别是什么?著名商标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工商局给当地企业有一定知名度商标企业评定出来的,市里的有市里著名商标评定办法,省里有省里著名商标的评定办法,到国家一级是不是就是驰名商标了?你也可以大致这么理解,但驰名商标除了荣誉评定这一层概念外,它还是个法律概念,我们知道,商标的保护通常都只是在类似的商品上的,不同行业的即不类似的商品上通常不存在冲突问题,也就没必要给非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但驰名商标不一样,从驰名商标管理办法上可以看出,驰名商标是在需要扩大保护事由的时候,可以通过请求认定成驰名商标来达到跨类保护的目的。驰名商标是享有法律特殊保护的概念,当然,您也不要觉着驰名商标是万能的,经常听到有人说,这个是驰名商标呀,可以全类保护,这样的说法极不专业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事实上,驰名商标只是保护关联性行业,尤其是当非类似的商品上确实造成对驰名商标产生不良影响时才可以得到保护。 因此,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还需要把握三个原则:1)商标显著性问题,显著性强的商标得到保护的范围大;2)商标驰名程度问题,驰名程度高的商标得到保护的范围大;3)商品关联程度问题,商品关联强的得到保护机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