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 2 成本法的优点
- 3 成本法的局限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
①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注意:取得投资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这时应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取得投资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就应计入应收股利。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一下。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取得的价款减去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成本法的优点在于:
第五,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中国税法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一致的,不存在会计核算时间上与税法不一致的问题;
第六,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即投资账户只反映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只反映 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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