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原本很简单。在房地产互联网刚起步的时候,出现了两家企业,很不巧他们都叫搜房网,其中的一家的运营商是道杰士,至今名气大不;另一家“搜房控股”发展很快,在纽交所上市。他们的商标官司打了十年之久,而且各级法院、机构的判决不一。最终,不太知名的道杰士胜诉,获得了“搜房”商标,搜房控股将商标改名为“房天下Fang”。
事情本应到此截止。恰好又是近期,房天下准备借壳万里股份回归A股,因其在公告上的措辞原因,道杰士十分不满,认定其使用“搜房网”的名称侵犯了商标权,并且扩大打击面,通过一封公开信指责百度的种种不是,一时成了舆论焦点。法律问题,道德问题,一下子摆上了台面。
一波三折的判决
要想解开商标迷雾,还需回顾整个判决过程。
“搜房sofang”商标,由道杰士于2003年申请注册。2006年3月,在商标异议公告期内,搜房控股对此提出异议。2009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为搜房控股所提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了其异议申请。搜房控股不服,向商评委提起异议复审。
2012年10月商评委在复审裁定中认为,道杰士属于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据此裁定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随后,道杰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异议复审裁定。道杰士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判决中,法院做出终审,推翻了第一中院和商评委的结论。
由上可以看出,各级法院对于“搜房”这个商标的归属权存在不同意见。其核心在于,道杰士是否“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这一点的理解不同,导致了判决的不同。
打响了品牌,却输掉了官司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其实,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没有人还会为名誉而战,道杰士的创始人李忠表示,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的“小九九”而公开指责百度。在二审法庭上,道杰士举证说到:早在发展初期,当两家搜房刚刚起步时,双方都知道对方的存在,还都在相关媒体上表示“各做各的,互不相干”。而由“互不相干”到“大动干戈”,本质上是由于“搜房网”这一品牌出名了,商标的归属权重要了,商标带来的利益大了。
让“搜房网”出名的,是“搜房控股”,也就是现在的房天下,而非道杰士。有人做过比较:
“从Alexa排名来看,房天下排名在一千名左右,远远高于道杰士公司搜房网的六万多名。甚至还有媒体报道称,道杰士公司的搜房网,在今年4月份之前,几乎没有日访问量数据,所以,这个六万多名的排名,是今年4月份开始的数据累计结果。事实上,从两家流量的对比数据亦可见一斑,第三方数据显示房天下Fang.com目前日均独立访问用户600多万,移动流量占到60%以上,人均页面浏览16左右。而道杰士的搜房Sofang.com,每天流量仅数千,最关键人均页面浏览仅为1。”
房天下于1999年创立,如今业务覆盖中国500多个城市。在创立之初就得到了高盛和IDG的投资;2005年,房天下引入法国传媒巨头Trader的225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2006年,搜房网得到世界500强澳洲电讯Telstra 2.54亿美元的投资;2010年9月,搜房控股在纽交所成功上市;在《财富》杂志2014年美股“100家高速增长公司”排行第22位,成为5家上榜的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之一。
反观道杰士的搜房网,李忠在公开信中承认:“……流量所至,加上中国互联网和房地产业的崛起,这家网站(注:指搜房控股)所向披靡。我们和同名网站差距越来越大”、“我的‘搜房网’、还是《北京号簿》黄页后来的衰落……”
然而,纵使道杰士经营失策、市场缩小,但拿到了终审判决后,就似乎可以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展现出一个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形象。纵使搜房控股早在1996年成立,但却因为一开始没有抢先做好申请注册工作,引来了日后的商标之争,甚至被迫改名。
商标之争说到底还是利益之争,前两年,加多宝和王老吉在商标争夺上寸步不让,就是双方都明白,一个品牌的做大是多么艰难,而消亡又是多么简单。但纵使失去了“王老吉”这个品牌、失去了“红罐”标识,凭着“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加多宝依旧立于不败之地。搜房控股的房天下亦复如是,因为本身的积淀和实力在那儿。
不过,为了一劳永逸,后续没有商标争夺这类的烦心事,快法务还是要建议企业自己的商标还是早注册早预防,花费并不高,仅需1480元,快法务担保商标注册不通过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