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免不了要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合伙开公司,这就要涉及到股权分配的问题,那么合伙创业一方出钱,另一方提供技术这样的股权比例要如何设定呢?
一、股东只出钱 不管事的股权问题
关于这个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问题,最终衡量的点在于股权分配的问题上,小编我看了很多参考资料,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出钱的比例是多少,再来衡量自己的项目及项目支出等比列,之后分配自己的股权为:资金股和人力股。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 「钱」是最大变量。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所以,没有说明出资多少万的情况下来衡量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全职合伙人的股权问题
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因此,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
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对于一方出钱另一方不出钱,而企业的经营完全依赖于另一方的,如果经营者一分钱不拿对于出资者是没有安全感的,最好的办法是让经营者也出钱。如果经营者实在借不来钱可以采取借款的方式。
动态的股权激励规则,对于实际经营者干的越多,可以让经营者拿的越多,最终让双方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既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当然这里边有一个前提,投资人是一个纯投资人不参与经营的,如果投资者也参与经营,这样的方案是不合适的。
小编建议在合作之初一定要把规则先建立起来,没有规则的合伙最后可能会导致双方合作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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