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还因二度闯荡NBA被赞“励志哥”的他,一夜之间却成为饱受争议的“刺儿头”。

事件起因就是他在比赛中脱掉了CBA联赛指定赞助商李宁品牌的篮球鞋光脚走到替补席,换回耐克球鞋准备上场时,被裁判制止,停赛一场,到第三节比赛时,易建联再度穿上被遮挡耐克商标的球鞋登场。此举令人大跌眼镜,并且有违篮协规定,连同广东宏远俱乐部联赛经费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可能事后有觉不妥,随后发微博及接受采访时致歉
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脚跟腱有伤,穿鞋比较小心。此前曾在比赛期间请示过,但没办法要坚持。他认为作为CBA球员,有义务去遵守篮协的规定。
(中国篮协有关赞助商的条款规定:比赛期间,若出现国内球员穿着竞品装备或配饰上场比赛(无论遮盖与否),由盈方公司拍照取证后于比赛次日发中国篮协,中国篮协对违规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则按照《纪律处罚规定》下发处罚通知,对违规运动员追加停赛1场。)
11月3日,中国篮协对易建联进行了通报批评,停赛一场的处罚,同时核减广东宏远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

无独有偶,因体育赞助商而起的纠纷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5年11月21日,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杀入亚冠决赛,可是球员球衣胸前广告从“东风日产启辰T70”更换成了“恒大人寿”。东风日产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恒大淘宝,就其在2015年亚冠决赛第二回合中擅自更换胸前广告的行为索赔经济损失3244.1万元,同时要求免除合同中约定的2400万元应付款项。
“球鞋门”背后暗含了商标的价值
“球鞋门”看似是体育事件,其实质是一场商业斗争。从最终的处理结果不难看出,品牌赞助商的商业利益需要维护,体现了商标的价值。
李宁曾于2012年豪掷20亿,拿到CBA5年的赞助商资格,如此大手笔的体育营销,无疑是扩大品牌曝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达到销量提升、盈利扩大的目的。怎能轻易就将品牌宣传的机会就让给竞争对手耐克?
而企业所有品牌营销事件的依托便是一枚看似小小的“商标”,甚至可以夸张的说,宣扬品牌其实就是宣扬商标。为什么这样说呢?
通俗地讲,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同时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外在依据。一个企业的创立,必须要有一个商标作为企业认知的载体,不论是享誉国际的可口可乐,还是小到一个餐馆“沙县小吃”,都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且也只有注册过的商标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再次回到本案,提前完成商标注册同时也是李宁品牌在本次“球鞋门”事件中受保护的法律依据之一。
不过也不能一味指责易建联,如果球员因球鞋问题影响发挥,赞助商是否也应该人性化地提供更为合适的装备呢?
现在的小品牌,未来的大财富,每一个商标都值得被保护!> > > 商标注册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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