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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联系电话 地址在哪 上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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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
北京工商总局下设的各区分局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需要办理手续的非常关注工商局的具体细节。注册公司查询与企业查询时boss们关注度高的两件事,行政管理信息整理如下,从朝阳区工商局的注册公司查询、企业查询、工商局地址三方面介绍。
目录
  • 1  朝阳区工商局联系电话,地址在哪
  • 2  朝阳区工商局上下班时间

        朝阳区工业发达,是北京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区内集中有纺织、电子、化工、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等工业基地。朝阳区对外交往活动频繁,是北京市重要的外事活动区。

朝阳区工商局联系电话,地址在哪


    对外电话:51069009;传真:51069707;邮编:100125;邮箱:chaoyang@baic.gov.cn。

    注册科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咨询电话:96105。

    企业信息档案查询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工商局一层大厅。

    公交:乘公交车421405路在麦子店西街下车,向东至十字路口,再向北100米,路东。

    地铁:城铁三元桥站c2口出 往北沿霄云里南街步行500米

    驾车:驾车至霄云路行之嘉里大通中心后转弯西北方向进入霄云里南街

朝阳区工商局上下班时间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信息查询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朝阳区工商局官网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本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机关编制了《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以下发放点索取:

   1.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窗口(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办公室);

   2.各工商所对外接待窗口。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目录的编制严格执行《条例》要求,除因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并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www.baic.gov.cn

公共查阅窗口地点:分局公共查阅            

窗口地点: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

联系电话:010-51069722

传真号码:010-51069707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6

电子邮箱:朝阳分局官方网站公众来信信箱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通过我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hd315.gov.cn/fjzd/cyfj公众来信栏目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遵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执行。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5106961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监察科

邮编:100016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