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专利税收方面的减征、免征
- 2 年费缴纳的资助
- 3 发明专利的创新奖励
- 4 部分专利采取优先审查,快速获得专利
优惠政策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申请等环节进行一定调整,帮助企业会个人更容易、更快得到专利获得权益 的保护。优惠政策也是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的特点 ,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专利税收方面的减征、免征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西部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相应再减少部分征收。(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深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年费缴纳的资助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了费用减缓政策,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减缓比例分别为:企业申请减缓85%;个人减缓70%;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为:企业申请减缓80;个人减缓60%。
北京市、温州市、安徽省等一些省市进行专利申请的资助,即当地知识产权局拿出相应的资金,资助当地专利申请,本地的单位和个新申请的专利,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和交费发票到当地以设立专利申请资助金的知识产权局领取专利资助金。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国际化发展、维权设有一定知识产权资助,如温州市设有涉外专利官司胜诉资助(最多可获40万元资助)、企业国际化发明专利(每件得3万元资助)。

专利的创新奖励
每年各地区还会给予相应的专利奖项评比,有一定的奖金设置。
部分专利采取优先审查,快速获得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2年时,发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65号)令,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虽然专利的申请、审查较为严格,但根据国家相应的政策来看,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创新,技术创新得到一定的费用减缓和资助,这无疑是企业申请专利的福音,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国家政策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