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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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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
在我国,合伙公司是重要的公司类型之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是重要的公司类型之一。分公司需要及时完成公司登记。
目录
  • 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审批对象、办理机构 承诺期限

  • 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申请材料
  • 3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申请条件
  • 4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办理流程
  • 5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办理依据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审批对象、办理机构承诺期限

审批对象: 个人,法人
机构名称: 市工商局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申请材料

变更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1份
4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5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原件1份
7 补充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8 1.《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3.《指定(委托)书》;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10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原件1份
13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原件1份
14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申请,还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 原件1份
变更住所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1份
4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5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原件1份
7 补充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8 1.《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4. 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9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10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原件1份
13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原件1份
14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申请,还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 原件1份
变更经营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1份
4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5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原件1份
7 补充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8 1.《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提交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10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原件1份
13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原件1份
14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申请,还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 原件1份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1份
4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5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原件1份
7 补充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8 1.《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 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4. 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9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10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原件1份
13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原件1份
14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申请,还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 原件1份
申请增发营业执照副本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1份
4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5 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原件1份
7 补充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8 1.《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 原营业执照副本。
9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10 指定(委托)书 原件1份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原件1份
13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原件1份
14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申请,还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 原件1份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申请条件

1.注册地址位于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的企业;

2.期货经纪机构、投资基金(不含基金管理公司)、母婴护理企业、煤矿、交易类企业(含交易类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4.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办理流程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上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办理依据

1. 【部门规章】《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 【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 【行政法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4. 【行政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5. 【法律】《公司法》
6. 【行政法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法》
7. 【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8. 【法律】《个人独资企业法》
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0.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中涉及的登记内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