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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实例解读专利年费减免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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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去年年底公布的《关于专利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六年的通知》,你是不是还有疑问?一起来结合实例解读一下吧~


先来看2个名词解释

专利年度

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则自该日起1999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一年度,自1999年6月2日至2000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二年度......第N年度

(来源:国知局《专利缴费指南》)

授予专利当年

是指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
(来源:国知局《专利缴费指南》)

以发明专利的年费缴纳举例作具体解读(附发明专利年费计算参考)


1.专利在2016年1月1日当天处于授权当年起第1-3年度,且费减请求已经专利局审批通过的,自动享受第4-6年度的年费减缴,无需重新办理费减请求手续。

例:某企业的一件发明专利于2012年3月12日申请,2015年4月21日授权,其专利年费计算如下:


那么在2016年1月1日当天,该专利处于授权当年起的第1年,若该专利的费减请求已在专利局审批通过,则自动享受授权当年起1-6年的年费减缓。该专利授权后前六年需缴纳的年费为:360元/年*3年+600元/年*3年。

2.专利在2016年1月1日当天处于授权当年起第4-5年度,且费减请求已经专利局审批通过的,自动享受下一年度至第6年度的年费减缴,无需重新办理费减请求手续。

例:某企业的一件发明专利于2010年3月12日申请,2013年2月21日授权,其专利年费计算如下:


那么在2016年1月1日当天,该专利处于授权当年起的第4年,若该专利的费减请求已在专利局审批通过,则自动享受授权当年起第5-6年的年费减缓。由于之前授权当年起第4年的年费已缴纳,该年度无法减缓。所以,该专利授权后第5-6年需缴纳的年费为: 600元/年*2年。

3.专利在2016年1月1日当日处于授权当年起第6年度的,第4-6年度的年费应当全额缴纳。

例:某企业的一件发明专利于2008年3月12日申请,2011年2月21日授权,其专利年费计算如下:


由于该专利在2016年1月1日处于授权当年起的第6年,其授权当年起的前六年的年费应当已全额缴清,所以不再享受该政策。

讲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最新的政策安排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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