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纳税申报,大家往往会想到公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但你知道吗,其实不光是公司,个人也有应该自行到税局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
哪些个人需要自行申报?
《个税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按规定自行到主管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其中“年所得超过12万”的纳税申报是一年一次(其他的按月或按次),纳税人需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地税局自行申报。
也就是说2017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纳税,均应于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市略有差异,例如厦门是2018年1月1日至4月2日)期间自行到当地地税局(或该局网站)进行纳税申报。
小快小贴士:
年所得超12万申报并非是让纳税人再缴一次税,只是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若欠税才需补税,而主要所得是工资薪金的上班族一般都不存在欠税。
以下所得需纳税并计入“年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公司奖金、补偿金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股票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如中奖)。
一般一个人不会同时有以上10项所得,你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你涉及的所得项目加总起来,看有没有超过12万,超过才需申报。
另外,如果你对个体户和合伙企业有所了解的话,你可能知道它们不同于公司的很大一点正是它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老板或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老板或股东,你在计算你的2017年所得时,除了上述10项,还应该加上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不是觉得以上10几项所得已经涵盖很广、你已经可以直接去申报了?莫急,小快问你,你每个月缴纳的五险一金应不应该计入“12万年所得”呢?
以下所得不用纳税也不计入“年所得”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省政府、国务院部委、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的奖金(如诺贝尔奖金);
购买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商业保险的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和离休生活补助费。
至此,咱们才基本上将一个人可能涉及的所有收入是否应该计入“12万年所得”区分开了,那么具体的申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呢?
如何申报?
持身份证到地税局实地进行纸质申报;
通过当地地税局的自然人网上办税平台申报;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你当地地税办税服务平台申报;
通过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模块申报;
通过微信进入你当地地税局公众号进行申报。
以上方式中,不管哪种,都有一个“预填报表”功能,你点击该选项它就会自动带出你上年度的年所得而且是已经扣除五险一金的,你只需要补足剩余信息即可,不过“预填报表”功能需要先实名认证才能使用。
小快小贴士(公号ID:kuaifwxy):
通过网上申报之后,不需要再到地税局去交纸质材料,因此“12万年所得”自行申报并不复杂,但有的企业也会帮员工代理申报,若你实在无法操作或不想麻烦,可与公司商量由公司代理申报(若公司不愿意,你就去税局实地申报,过程中可以咨询税局人员)。
去哪个地税局申报?
公司职员在公司的纳税所在地地税局申报;
同时在两地任职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局申报;
个体户、合伙企业、承包承租经营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地税局申报;
无单位、无经营但其他所得超12万的,选择并固定向户籍所在地地税局或常居地地税局其中一处申报;
上年度中跳槽到另一城市的,以最后一个城市主管地税局申报。
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但如果延期之后还是未按时申报,或者申报数据存在主观虚假,税局将给予加收滞纳金并罚款的处罚,还可能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
最后,小快要提醒你的是,越临近申报截止日期去申报,网络越可能发生拥堵导致申报不成功,建议你尽早办理,错开申报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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