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量日益增多,虽然是可喜的方面,但也出现了很多实际未使用的商标。其中,商标撤三中存在着商标未使用情况,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如何理解商标撤三与商标未使用情况?跟随小编来了解下商标撤三的知识吧。
一、什么是商标撤三?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商标撤三中的三年如何理解?
1、注册商标需要已经注册满三年。
2、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3、需要连续三年,不得是断断续续满三年时间。
三、商标未使用情况又是什么呢?
其实商标未使用情况比较好理解,就是企业完成商标注册后,在其后的日常中并未使用该商标。其实就是相当于商标被闲置了,例如以下情况:
1、商标未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物品上。
2、商标未使用在广告牌、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方式中。
3、商标未使用在销售、购买、交换或银行贷款等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