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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 布局机器人外观设计专利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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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中都保护外观设计,但是外观设计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直没有引起我国相关人士的重视。由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授权确权程序、侵权判定与发明专利具有非常大的区别,所以越是精通发明的专家,对外观设计越是冷漠。除此之外,外观设计与商标的区别也很大,商标律师对现有设计、富有美感、设计空间等独有的概念,通常也会一头雾水。

有统计显示,外观设计民事纠纷占专利民事纠纷的60%以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1221日至20161114日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能公开查询到 293份民事判决书(威科先行数据库)。其中判决日期为2015年的有191份,判决日期为2016年的有102份。上述289份判决书中, 229份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侵权成立,侵权认定率达79.24%,有60份判决法院判定原告败诉,败诉率为20.76%

外观设计侵权案件的胜诉率为什么这么高呢?外观设计到底有什么玄机?

汉满城汉墓中山靖王刘胜随葬品:铜铸油灯,由灯油盘和灯油盘支架和底座组成;支架的造型是“匈奴当户(与汉对立的少数民族官名)”单手托举油盘;底座匈奴当户单膝跪在地上,左腿、右膝、右脚构成三角形稳定支点。除了稳便实用之外,匈奴当户灯表现出西汉贵族对战胜匈奴的自豪和对匈奴俘虏的蔑视。这是国宝级的工艺品,也是外观设计最好的示例之一。

可口可乐汽水瓶:是近现代最著名也最流行的外观设计产品之一。从图片上不难看出,这个汽水瓶除了实用之外,还非常漂亮。尽管漂亮的外形给可口可乐汽水带来了显著性,但是外观设计不是商标,不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外观设计的作用在于,同样一个商品,买那个既富美感,又方便实用的,价格和成本还不会显著增高。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主要理由是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由上述图片对比和文字介绍可以看出,外观设计的玄机在于,应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既要实用(解决技术问题),又要富于美感(消费者喜欢),实用和美感巧妙的结合起来价格和成本还不会显著增高,做到真正的“物美价廉”。

二、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知名诉讼

作为最值钱的动产,汽车一直是工业时代的骄子,将汽车外壳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可谓得天独厚,所以与汽车有关的外观设计纠纷,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汽车领域的知名案例不在少数,例如:

1.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线公司诉盐城中威汽车和中大工业A9车侵害其“星航线”外观设计案;

2.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纠纷案;

3.美国通用指控奇瑞QQ侵害其“Matiz 曼帝兹”和“SPARK”外观设计案;

4.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诉天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纠纷案;

5.菲亚特诉长城汽车的“精灵”侵害其“熊猫”外观设计纠纷案;

6.英国路虎诉江铃陆风侵害其整车外观设计纠纷案等。

从涉及汽车的外观设计案件学习外观设计,事半功倍。

三、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方法和资源已趋成熟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既要判断外观设计与侵权产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同,还要判断商品类别是否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独特之处还包括: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以消费者视角而非设计者视角进行肉眼观察;隔离观察,直接对比;设计要部;设计空间;按照形状、图案、色彩的顺序依次比对;使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不构成侵权。

审理外观设计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审判经验主要包含在如下资源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的民事审判标准,在我国已经基本成熟,值得从业者悉心研究。外观设计侵权案件,通常涉及流通中的消费品,易于取证、易于比对,是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诉讼中的“优质产品”。利用外观设计维权已经变得有利可图。

四、机器人外观设计专利布局正当其时

2016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与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不难看出,外观设计纠纷已经蔓延至时代的新宠-无人机领域。

仔细研究案件公开的信息后,笔者发现,无人机的实质是一种信息采集机器人。近日,笔者在旅途中发现,有的机场和星级酒店,已经将“迎宾机器人”投入使用,为商家增色不少。

结论:汽车是工业时代的骄子,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汽车外壳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未来,机器人必将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宠儿,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汽车外壳的理念,应当尽快地移植到机器人领域。

布局机器人外观设计专利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