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2年,苹果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IPHONE商标,于2013年11月12日核准,所属类别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然而在这中间,新通天地公司钻了个空子,于2007年9月29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IPHONE申请,类别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等商品。
同样的商标,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类别,让苹果公司也遭遇了商标抢注。据了解,商标被抢注后,苹果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IPHONE这个商标是驰名商标为由要求撤销中国公司的注册,最终被驳回异议。苹果公司在IPHONE这个商标上的垄断计划彻底结束。
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为大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据快法务知识产权专家表示,新通公司注册日期是在2007年,而苹果手机于2009年10月才进入中国大陆销售,知名度还不够,所以苹果公司以驰名商标驳回商标注册是不合理的。
其实,苹果公司不是第一个有过这样遭遇的公司了,去年闹得满城皆知的非诚勿扰商标抢注案,还是那么让人记忆犹新呢!
因此,快法务知识产权在此建议大家,在你的logo、牌子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后要尽可能的早注册商标,最好将一些相关行业的商标一并注册,以免遭遇上面的问题。在此也要想广大动漫企业、影视企业强烈建议对于作品中的形象保护、商标注册一定要尽早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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